一、老人遺產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老人遺產繼承公證需要以下材料:
1.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身份關系證明;
2.被繼承人、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3.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4.遺產清單一、老人遺產公證需要哪些材料,以及遺產所有權證明;
5.有遺囑的,應當提供被繼承人所訂立的遺囑。
二、遺產公證的流程是什么
辦理遺產公證的程序如下:去到公證機關,在多媒體領號機上領取編號,根據領取編號辦理業務;根據申請要求、填寫《公證申請表》;材料齊全的所有證據齊全了,可以將證明材料交給承辦公務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在公證員受理審核后,出具《受理通知單》,憑《受理通知單》進行立案、編號、付費、復印證明材料等事項;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公證書。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三、遺產公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遺產繼承公證一般自遺產繼承完畢時失去效力。法律快車提醒,如果遺囑人在公證遺囑后重新訂立遺囑的,該遺產繼承公證不再生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公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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