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使社會經濟活動從追求短期逐利型向做大做強型發展,由此伴生的經濟犯罪發案率也逐年上升,目前已超過其他刑事犯罪。雖然經偵部門不斷加強宣傳和防范力度,還是有不少企業或者個人受到不法侵害。你知道經濟犯罪都有哪些罪名?遇到了該怎么辦嗎?
經濟犯罪包括以下這些:
1、金融憑證詐騙罪;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使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2、信用卡詐騙罪;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
3、票據詐騙罪;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明知是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據,或簽發空頭支票、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據事實,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票據詐騙罪在主觀上須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如果行為人出于過失而使用金融票據,如不知是偽造、變造或作廢的金融票據、誤簽空頭支票、對票據事項因過失而導致記載錯誤等,不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第200條之規定,單位亦能成為票據詐騙罪的主體。
4、貸款詐騙罪;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5、合同詐騙罪;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實施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從而構成的犯罪。
6、挪用資金罪;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7、職務侵占罪;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8、集資詐騙罪;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9、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等。
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在從事工商業活動中,違反國家產品質量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嚴重損害用戶和消費者利益,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應受到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除此之外還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假冒注冊商標罪、保險詐騙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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