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到故意傷害怎么處理?
1、被他人故意傷害后,可以采取的處理辦法為,帶著相關材料,向當地有資質的部門提出傷情鑒定的申請。
提出傷情鑒定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委托書。案件處理機關開具的委托某機構進行鑒定的委托書;
(2)傷者身份證件復印件,身份證、戶口頁等都是可以的;
(3)傷后就醫的所有病例材料,如果是住院治療,需要提供醫院病案科復印病例材料(攜帶傷者身份證即可復印)。
(4)影像學資料,傷后拍的所有的片子都是需要攜帶,鑒定完畢后片子會退還。
(5)其他材料,根據受傷的情況不同,可能需要一些其他的材料,例如可能既往做過損傷程度的鑒定,需要既往鑒定意見書的復印件。
2、傷情鑒定一般是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
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傷殘鑒定則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當事人雙方共同指定有鑒定資質的法醫中心進行鑒定。
(1)提出傷殘評定申請書。
(2)在治療終結后的15日內申請傷殘鑒定。
(3)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
二、故意致使他人輕傷涉嫌犯罪嗎?
1、故意致使他人輕傷不一定涉嫌犯罪。
如果行為人只是過失行為導致了他人輕傷的話,那么此時一般是不認為構成犯罪的。過失致人重傷的才能以犯罪論處,如因過失致人輕傷的,則不能以刑事案件論處。但此時,還是需要對傷者進行一定的民事賠償。
2、致使他人輕傷需要賠償的項目
(1)醫藥費。
醫藥費是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正規醫療發票確定數額。包括為治療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整形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
(2)營養費。
營養費是按照醫生開具的營養需求診斷證明和相關費用支出證明確定數額。是指為輔助治療身體疾病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的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
(3)誤工費、護理費。
誤工費、護理費是根據受害人或護理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交通食宿費。
交通費根據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陪護或者轉院治療等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計算;
住宿費根據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支付;
住院伙食補助費應以實際支出和費用或當地實際生活水平計算;
(5)傷殘賠償金。
傷殘賠償金是根據法醫鑒定確定的傷殘等級、受害人戶籍地或實際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標準為基礎計算。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7)財產損失
財產損失是根據遭受的實際財產損失為限的,包括物品的維修費、貶損費等,以受損物品的實際價值為限。應當提供購買物品的發票、合同、收據等來證明受損物品的價值,如果無法確定價值的,可以申請鑒定,根據鑒定結論確定。
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都不得實施可能會導致他人的身體受到傷害的行為,這是由于故意傷害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即使侵權行為沒有導致他人受到輕傷以上的傷害,也依舊需要向被侵權人支付民事賠償金。具體的賠償金數額,當然是需要結合實際情形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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