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貴州省黔南州貴定縣人民法院到昌明鎮巡回審理被告人雷某故意放火引發森林火災一案。被告人雷某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貴定縣昌明鎮各村護林員、村干部及群眾代表200余人現場旁聽本次案件審理。
貴定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22年10月5日下午7時左右判了!一男子放火燒林獲刑6年6個月,雷某在貴定縣昌明鎮谷凌村甲孔丫頸坡,用打火機點燃路邊的干草,引發火災。經貴定縣林業局鑒定森林火災過火面積4.公頃(62.7390畝),造成林木資源直接經濟損失.3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雷某故意放火燒山,危害公共安全,造成林木、國家林業資源受到不同程度損害的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雷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從重處罰;被告人雷某自愿認罪,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可從寬處理。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
放火燒山,造成森林火災
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相關案例還有不少
2022年10月16日12時許,湖南芷江縣男子楊某尤在自家責任田里勞作時,萌生了“把田里的稻草燒掉以栽種油菜”的想法,便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了田里的稻草。豈料忽然刮起的大風將燃燒的稻草吹向了田坎旁的雜草中,造成火勢迅速蔓延。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思尤過失引發森林火災,過火面積達31.7691公頃,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應當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楊某尤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示深深后悔,并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以案示警
公布3起違反禁火令野外用火
被處罰典型案例
///2022年9月28日9時許,韶山市韶山鄉韶陽村某村民在明知政府下達了禁火令的情況下,仍心存僥幸在自家農田里焚燒秸稈,引發山火,過火面積約20平方米。根據相關規定,該村民被當地公安部門依法處以行政罰款200元。
///2022年10月15日13時許,韶山市楊林鄉白翎村發生一起火情,經當地政府、公安、消防及村民全力撲救,明火被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經查,當地兩村民在明知禁火令相關規定情況下,仍在自家農田焚燒秸稈引發山火,過火面積約100平方米。事后,兩人分別被處以行政罰款200元。
///2022年10月15日下午,韶山市銀田鎮南村村一村民在山上祭祀時,因風勢較大,燃燒的紙錢將周邊草木引燃,引發山火,過火面積約60平方米。該村民立即報警,及時撲滅了山火,并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事后,涉事村民被公安部門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普法知識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4條明確規定:
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由燒荒造成火災,將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嚴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115條第2款規定:
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請牢記
森林火災防范9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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