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賠償法七個條件是什么
1、賠償請求人應當是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受到損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及其他有撫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
受到損害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
2、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機關及其職能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兩個以上機關共同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兩個以上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經復議機關復議的,最初造成侵權行為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但復議決定加重損害的,復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3、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受害的事實根據。
4、被侵權事項已經依法確認(即已經侵權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確定該行為違法,或已被撤銷)。
5、已經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或已經過復議程序。
6、屬于法定的國家賠償范圍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7、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限。
二、國家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國家賠償標準按照每日工資計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應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生活費等。
3、造成公民死亡,應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度為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20倍。
4、導致公民精神損害的,應該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嚴重的應該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5、造成財產損失的,應該返還財產并給付相應的賠償。
通過本篇文章的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所面臨的問題。平常我們可以多多學習了解法律知識,這樣在面臨法律問題需要解決時,我們就能夠通過學習到的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如果您還需要其他方面疑問的話,可以咨詢本站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