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規定物業沒有交接就算糾紛嗎
物業沒有交接不一定算糾紛,但很容易造成物業糾紛。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
二、常見的物業糾紛有哪些
1、無物業服務合同的物業糾紛;
2、物業費用標準問題;
3、業主拒交物業管理費糾紛;
4、物業管理企業違約;
5、物業管理企業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氣等措施引發的糾紛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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