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房屋產權70年后怎么辦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房屋產權70年后怎么辦要交多少錢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房子產權70年到期后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自動續期,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住宅用地所屬土地的使用年限為70年,屆滿到期一般可以自動續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 *** 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更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大家都知道我國住宅用地的期限為70年,因此有朋友問小編,是不是70年過后房子就不屬于我們了,那到時候要怎么辦呢?今天小編要為大家普及的是關于70年后的房產如何解決,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編一起來看看買房70年產權之后怎么辦吧!
一、買房70年產權之后怎么辦
1.如果房子70年的產權時間到期了,房子還在的話,那么房子的產權還是屬于你的,只不過需要補交土地稅就是了。
2.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占用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本身的所有權,國家有為此做出相關的規定,城鎮建設用地房產均為國家所有,個人或是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房屋70年產權到期之后,可用以下幾種 *** 解決:
①重簽合同,續繳出讓金
當土地的使用期限到期時,如果國家需要收回這塊土地,你可以重新對土地使用權進行辦理出讓手續,并按要求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
②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這是一種比較簡單的辦法,就是國家直接將土地收回,并對房屋業主進行一次性的經濟補償,業主可用這筆補償款到其他小區重新購買房屋。補償金都是根據收回房屋的位置、面積、戶型以對應的市場價格進行補償的。
③國家收回土地,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對于購房者而言,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屬于私人財產,只要房子還在,購房者就具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如果國家要將土地使用權收回,那么國家會在其他地方另外建一些安置住房,并給予房主一定的補償。
小編總結: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買房70年產權之后怎么辦,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之后也有了一定的答案,希望以上的分享能夠幫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繼續關注齊家網網站。
房屋產權70年后怎么辦
依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目前我國的住宅用地更高使用年限為70年。等到房屋產權70年后,土地是歸國家所有,不過土地上的建筑物仍屬于業主。因此業主可以在此申請土地使用權,具體可能出現的情況如下:
1、產權70年后,成為危房
有些房子產權在70年后,會成為危房或者因為城市規劃需要進行拆遷,出現這種情況的話,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入拆遷流程,并且會給予業主相關補償。
2、產權70年后,自動續期
而等到房屋產權70年后,土地使用權到期,并且相關部門并沒有拆遷的打算時,土地使用權可以進行續期。如果是樓房的話,可以與小區里的其他業主進行群體聯名,并且按照當時的底價,繳納一下土地出讓金,便可以完成自動續期。
3、產權70年后,無法繳費
如果你的房屋產權70年后,你沒有繳費或者沒有能力繳費的話,那么國家有權收回土地所有權,并且你的房屋,也會按照當時的市場價進行相應賠償。
4、產權70年后,實行拆遷
房屋產權70年到期之后,如果國家需要回收土地進行拆遷的話,那么會對業主進行一次性的補償,會依照當時房屋的市值給到等價值的補償,比如賠償房子或賠償拆遷款等。
70年產權到期了房子會自動續期,不會被收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70年的產權時間到了以后,房子還是自己的,但是需要繳納一定的續費,往往當事人買房的時候已經成年好多年,那么過70年,可能當事人就已經不在了,那么屆時他的子女們可以繼承其遺產。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于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住 70年。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屬于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百六十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登記機構應當收回權屬證書。
第三百六十一條 集體所有的土地作為建設用地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規定辦理。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咨詢電話:18511557866
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