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租房合同承擔責任者是誰
在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重視對雙方違約責任的約定。在租賃示范文本中,違約責任主要包括針對容易產生糾紛的環節設置,如業主未能按時按約定交房應承擔的責任、租賃期需提前收回房屋或提前退房的約定賠償等情況。這將保證合同的順利執行,降低業主和求租者的風險。違反租房合同,需要承擔的責任如下: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規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應負責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保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賃為6個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得請求支付違約金。
房屋出租人有哪些權利
(1)租房屋的權利。這是基于所有權而產生的一種權利。是法定權利。
(2)收取租金的權利,這是根據合同約定而產生的一種權利。
(3)確保出租房屋合理使用的權利。出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房屋的用途,并對修補、擴建行使決定權。定期對出租房屋行使檢查權。
(4)提前收回自住的權利。在何種情形下可以行使這權利,法規沒有明文規定。當然如果是約定的或顯然是明顯合理的原因,應該是允許的,規章規定應當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如收回讓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居住或提供給年邁長輩居住。境外有法律規定基于自住的理由而提前收回。兩年之內不得出租。
(5)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可行使索賠的權利。行使這權利在于法理由,根據建設部的規章,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行使終止合同收回房屋的權利。
(6)合同期滿收回房屋的權利。合同期滿,是否同意續簽出租合同,是出租人的權利。
違反租房合同承擔責任者是誰?租房合同簽訂后要是其中一方有違約,另一方就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避免自己吃虧。違反了租房合同里面的條款要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的時候你想要找律師幫忙,可以在線咨詢科普華君網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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