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車禍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及賠償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車禍十級傷殘鑒定標準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我國因交通事故導致傷殘的,參照《道路 交通事故受傷 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確定傷殘等級,共分為10個等級。1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識消失;c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d社會交往完全喪失。2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b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c不能工作;d社會交往極度困難。3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b僅限于室內的活動;c明顯職業受限;d社會交往困難。4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b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c職業種類受限;d社會交往嚴重受限。5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b僅限于就近的活動;c需要明顯減輕工作;d社會交往貧乏。6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b各種活動降低;c不能勝任原工作;d社會交往狹窄。7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b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c不能從事復雜工作;d社會交往能力降低。8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b遠距離活動受限;c能從事復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d社會交往受約束。9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c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級傷殘 劃分依據為:a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b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c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以上是道路交通 傷殘等級鑒定標準 ,請采納。
交通事故10級傷殘鑒定標準: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神經功能障礙,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外傷性癲癇,藥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單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斜視、復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視覺障礙;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節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影響 *** 勃起功能。二、頭面部損傷致:一眼低視力1級;.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于60°);淚小管損傷,遺留溢淚癥狀;眼內異物存留;外傷性白內障;外傷性腦脊液鼻漏或耳漏;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4枚以上;口腔損傷,牙齒脫落8枚以上;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輕度張口受限;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鼻尖缺失(或畸形);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10cm以上;面部細小疲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平方厘米以上;頭皮無毛發40平方厘米以上;顱骨缺損4平方厘米以上,遺留神經系統輕度癥狀和體征;或顱骨缺損6平方厘米以上,無神經系統癥狀和體征;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8立方厘米以上。三、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愈臺,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胸椎畸形愈合,輕度影響呼吸功能;胸椎或腰椎一椎體三分之一以上壓縮性骨折。四、頸部損傷致: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輕度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20平方厘米以上。五、胸部損傷致:女性一側 *** 部分缺失(或畸形);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肺破裂修補;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六、腹部損傷致: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膽囊破裂修補;腸系膜損傷修補;脾破裂修補;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f.膈肌破裂修補七、盆部損傷致: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骨盆畸形愈合;一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子宮破裂修補;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膀胱破裂修補;尿道輕度狹窄;直腸、 *** 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八、會 *** 損傷致: *** *** 缺失(或畸形)25%以上; *** 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一側睪丸缺失或完全萎縮;陰囊損傷,瘢痕形成50%以上。九、外陰、 *** 損傷致 *** 狹窄,影響功能。十、肢體損傷致: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以上;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一足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20%以上;雙上肢長度相差4cm以上;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線性骨折;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十一、皮膚損傷致癱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代替的是原來的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賠償的依據。殘疾賠償金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并非一律都要按照這個標準來做。這里面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殘疾的賠償。
《民法通則》原來講的生活補助費賠償,賠償的就是生活來源的喪失,不管你原來賺多少錢,現在你造成殘疾了,賠償的就是你的生活費。司法解釋當中規定的殘疾賠償金,它賠償主要講的就是工資收入。
司法實踐中一般將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 %至10 %,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 %,二級傷殘則乘以90 %,依此類推,十級傷殘乘以10 %,這樣,傷殘程度越嚴重,殘疾賠償金也越高。
殘疾賠償金采用的系“勞動力喪失說與勞動收入喪失說”的結合,其不再具有精神撫慰性質。故新的解釋不同于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辦法之規定。其計算公式應為:
1、城鎮居民為: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等級(或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等)(1級傷殘為100%,2級為90%,依次下降10%,10級傷殘為10%)(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喪失程度比例計算),該公式適用于未滿60周歲。
60周歲以上的為: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傷殘程度(或喪失勞動能力程度)
2、農村居民為: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傷殘等級(喪失勞動能力程度)該公式適用于60周歲以下的。
3、60周歲以上的為: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據民人均純收入××傷殘等級(或喪失勞動能力程度)。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1)60周歲—75周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
(2)75周歲以上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5年。
(3)傷殘系數,傷情評定為一級傷殘的,按全額賠償,即100%;二至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系數計算,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附錄B的 *** 計算。
3、對受害人因傷殘但未造成實際損失的,或者傷殘程度輕,但對職業造成影響的,應予以調整殘疾賠償金,但應予以在裁制文書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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