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女子奔喪請假4天被扣3000元工資#的新聞沖上熱搜,引起了大家的廣泛討論,晚回來一天被扣掉3000元工資,后續申訴還被踢出工作群。履行了請假的正常程序,請假的理由合理正當,那工資到底應該要怎么算呢?
員工與公司企業的糾紛大都因為“錢”的問題,員工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企業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自己的損失?在“各種假”面前,工資又該如何計算?今天小編帶你一起來了解~
01事假如何計算工資
員工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向用人單位申請,經用人單位批準的假期,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
員工請事假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員工請事假每小時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
02病假如何計算工資
醫療期待遇,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并給予法定的病假工作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03年假如何計算工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不批準員工休假,也得經過員工本人認可,不能強行不批準員工休年假。如果經與員工協商,不批準員工休年假,那就要在員工申請的未休的年假期間支付員工3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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