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很多思想不成熟戀愛,夫妻雙方經常三觀不合,導致夫妻感情走向破裂,離婚率也越來越高。既然雙方已經沒有感情了,也沒有走下去的必要了,此時應該積極爭奪財產,總不能落得“人財兩空”的結局吧!
此時,千萬不要因為一時沖動就去辦證分割財產,要在離婚前先摸清楚地財產。那么,我們如何去找到對方的財產呢?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在調查對方財產的時候,個人的權限是有限的,大概率是需要律師協助完成的。如果需要主張分割對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必須要知道具體的銀行賬號可以,而在一般的相處過程中,可能會很少詢問對方或者根本就不會注意這些問題,在夫妻感情破裂以后更不會說,如何通過蛛絲馬跡來得到對方的賬號是非常重要的問題。
我們可以通過對方與自己的交易明細來查找對方的賬戶,留意家里的小票、銀行存單,記下對方購買商業保險的保險單號、合同編號,也可以通過偽裝銀行工作人員套取信息等。而得到卡號信息以后,不能直接查詢,要在法院成功立案后,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或者申請法院依職權查詢后才能查詢對方該銀行賬戶中的交易明細。但是整個過程都一定要合法,如果不合法不但可能可能會敗訴,甚至可能會涉及到犯罪。
另外重要的一個財產就是房產,房產主要還是“以人查房”和“以房查人”兩種方式,但是現在不動產登記中心是拒絕通過以人查房的方式查詢的。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根據《律師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律師也可以調取房產登記信息。如果非要查詢被告名下的所有房產信息,只能向法院申請開具調查令,而且必須在立案后才可以申請調查令。房產信息查詢一般具體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下:律師證原件及復印件、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被查詢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授權委托書、介紹信、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書、權屬證據。另外還需要說明的是不要打沒有準備的仗!離婚前如何把對方的財產摸清楚?需要的來!,房產并沒有聯網,需要到各個市區去一一查詢。
如果您有需要查詢的財產,律谷云可以幫您查詢對方的具體信息以及財產狀況!當然,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律谷云可以隨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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