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房房款能申請強制執行嗎?
滿足以下條件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1、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4、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5、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6、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買家在哪些情形下可要求退房?
1、購房合同被確認無效的。
2、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的。
3、開發商逾期交房,經過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房的。
4、開發商的宣傳與實物不符的。
5、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或者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的。
6、因為開發商原因無法辦理房產證的。
7、房子存在抵押、聯建或其它經濟糾紛的。
8、開發商擅自更改房屋規劃設計的。
9、賣方沒有出售資格的。
三、退房房款申請強制執行需提供哪些材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
2、判決書或者裁定書;
3、生效證明;
4、被執行人的送達地址確認書或者郵寄單;
5、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四、退房房款的強制執行流程有哪些?
1、審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后,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有關法律文書是否齊備,內容是否明確,被執行人是否有執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
3、準備強制執行。
填寫強制執行證;確定強制執行的計劃和方案;需要協助執行的,應書面通知有義務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4、實行強制執行。
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后,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機關。
五、強制執行和財產保全的區別有哪些?
1、申請主體不同。
訴前財產保全是在起訴前由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中財產保全是當事人在訴訟進行中申請財產保全,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采取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申請人一般是法院作出的判決的受益人;
2、申請階段不同。
財產保全的申請分為訴前、訴中執行前的財產保全,強制執行申請一般在判決生效后,原告或被告一方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時;
3、執行對象不同。
可以進行財產保全的對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實物財產和財產權利。強制執行的對象是法院判決的義務方的義務內容。
六、強制執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訴,退房房款能申請強制執行嗎這個問題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退房之后賣家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拒絕退款的,買家可以依法維權。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專業律師可在線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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